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,为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,是广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》、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,负责广东水上安全监督、防止船舶污染、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、航海保障等工作。 广东海事局设置20个内设机构和5个机关处室办事机构,设立广州、东莞、珠海、惠州、河源、汕尾、江门、阳江、中山、佛山、肇庆、云浮、清远、韶关、梅州、茂名、潮州、揭阳等18个分支海事局,设立广州黄埔、东莞太平、珠海九州港等81个海事处及126个办事处;另受交通运输部委托,管理深圳海事局、汕头海事局、湛江海事局。全局共有各类工作船艇360多艘,执法车120多辆,海事直升飞机2架,在编干部职工7500多人。管辖海域面积42万平方公里,海岸线4114公里,通航河流1006条,通航里程1.2万公里。辖区共有水运口岸124个,港口泊位3000多个,年港口货物吞吐量逾19亿吨,集装箱4920万标箱,运输旅客2700多万人次,渡运群众8000万人次。 广东海事局作为广东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关,在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秉承“航运更安全,运输更便利,海洋更清洁”的宗旨,认真履行职责,完善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监管水平,严格执法,秉公执法。为维护国家权益,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,促进社会经济和水运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。
55寸拼缝3.5规格 2x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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